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 发起数量不同,有限公司发起人在2到200人之间,有限责任公司在50人以下。
- 公司财务不同,有限公司财务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不必向全社会公开。表决权不同,有限公司实行一票一股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利实行表决权。
- 责任承担不同,有限公司以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 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企业法人与公司股东的区别
- 法人与股东法律责任不同:股东只按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运行如果涉及犯罪,法定代表人可能首先会承担某些相关法律责任,股东则视情况而定;
- 权限上的不同: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问题,运营方向等具有决策、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而法定代表人则只是公司的代言人,不享有实际的决策权;
- 权利分配不同:股东享有股息红利分配、公司资料查阅复制权、股东大会表决权、解散公司权,而法人享有的权利一般规定于公司章程中,并没有与股东相匹配的权利;
- 对外效力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对外代表,其行为可以视作公司法人行为,具有签署合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效力。而股东如没有公司特别授权,是不具有效力的。
3、董事长、CEO和总裁
通俗地说,董事长是公司最大的老板,掌握公司的股权并且决定公司的发展策略。总裁是公司最大的打工者,是专业经理人,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并对公司的发展进行规划,但执行计划的决定权在董事会手里。并不是每个公司都设置总裁这个职位,只有一些特定的公司才有这个职位。CEO是公司部门的最高领导,可以是部门领导,也可以是公司最高领导,但不是老板,仍然是打工者。举个例子,甲、乙两个人合伙开一个公司,两人分别出资200万元,那么甲和乙就是公司的股东。股东大会由甲和乙组成,他们共同决定指派由谁来担任董事长和董事,然后再由董事会对外选总经理(总裁),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就权力而言,董事长、CEO和总裁的权力关系如下所示
董事长从理论上来说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的老板,不属于公司员工的范畴。董事长是战略决策者,而CEO是负责执行战略的最高长官。虽然董事长是公司的战略决策者,但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只需要召开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裁(总经理),然后让下属为自己赚钱。董事长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总裁一般由董事会任免,但在一些公司中公司的所有者 (老板)既是董事长,又是总裁。CEO的权力来源于董事长,虽然董事长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总裁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不掌握行政权力。
4、公司与个体户
- 法人主体不同。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 承担的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 纳税不同。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户征营业税(按月营业额的4%到6%),月营业额低于五千元不收,利润按个人所得税征收;有限公司在营业税方面一样,在所得税方面不一样,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比较高(24%到33%);
- 投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一个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需要1到50人;
- 能否开发票不同。个体户不能直接开发票,要到当地税务所代开,有限公司在进行小额纳税人登记以后可以自己开发票;
- 公司章程不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无需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则需要公司章程。
5、认缴制与实缴制
- 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 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 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6、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7、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
- 税率不同。小规模需要按照3%的税率来计算增值税,或者是出售不动产征收的税率为5%。一般纳税人的公司会根据公司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劳务来使用不同档次的税率,税率分别为13%,10%,9%,6%,涉及到出口货物可能会有零税率或者是退税的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小规模纳税人规定了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免征增值税,另外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费还可以减征。帮纳税人类型的公司无法享受到这些税率方面的优惠政策。
- 发票使用区别。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业发票都不能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获得增值税专业发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都会尽量要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普通发票无法完成抵扣,从而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 账务处理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公司记账报税相对宽松。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非常严格,必须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来设置账本。
8、如何区别代理记账与财务外包公司
- 财务外包:主要是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将整个财务管理活动分解成几个模块,并将这些模块中企业不擅长管理或没有比较优势的部分外包给该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专业组织。
- 代理记账:指将企业的会计、记账、纳税申报等会计工作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企业只设出纳负责日常的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一般来说,代理记账机构不干预企业的经营,但是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提出建议。
从“外包”和“代理”的字面上理解,代理通常是不具备解决某个事务能力而寻求专业机构代而为之,而外包可能本身具备这个能力但将事务外包以寻求更高效的结果。所以,代理记帐的服务对象多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企业或单位,在初创和中小微企业中比较常见,而财务外包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中小企业,还包括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甚至是跨国公司。
代理记账根据客户提供的发票做账务处理,仅仅形成一套供税务部门查看的账,俗称“外账”,这套账脱离了企业的实际经营,并不能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使用,而且在金税四期全面推行的当下,还存在着较大的税务风险。而财务外包的服务内容是以企业的实际发生业务为基础的全盘财务税务处理,那怕是一张"白条”也可入账,是名副其实的“经营账”,除此之外,还可以是一个或几个财务模块的外包,甚至是一个或几个财务职能的外包,比如出纳、记账、财务分析等。
从“外包”和“代理”的字面上理解,代理通常是不具备解决某个事务能力而寻求专业机构代而为之,而外包可能本身具备这个能力但将事务外包以寻求更高效的结果。所以,代理记帐的服务对象多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企业或单位,在初创和中小微企业中比较常见。而财务外包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中小企业,还包括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甚至是跨国公司。
9、合伙公司和个人公司有哪些区别
合伙公司和个人公司有哪些区别,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所谓合伙是指二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作为一种企业,是合伙人组成的团体组织,是营利性的商事主体。普通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合伙的成立是基于合同,而公司的成立基于章程。合同与章程是性质不同的法律文件。合伙合同仅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因而也只对签约的合伙人产生约束力。而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的自治规则,它虽由发起人订立,但却对所有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具有约束力。
与独资企业一样,合伙企业也是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而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是典型的法人组织。
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的财产来源于合伙人的共同出资。公司财产属于公司而非股东所有,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合伙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存在密切的人身信赖关系,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都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甚至个别合伙人的死亡或退出会导致整个合伙的解散。而公司除无限公司外,多属资合企业,公司股东之间的人身联系较为松散,股东的入股、退股通常只需多数股东的同意,同时,公司的存续不受个别股东变动的影响。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其议决方式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在法律上,全体合伙人都享有法定的业务执行权。而公司的管理权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法定公司组织机构统一行使的,每个股东个人并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直接管理权。
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亏,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甚至盈利的分配比例可以与亏损的分担比例不一致。而公司的盈亏分配由公司法统一规定,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
在对外财产责任上,由合伙的非法人地位决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须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公司股东则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0、如何区别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
(1)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可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组成,可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母子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2)总公司与分公司
无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分公司债务。
分公司无公司章程,无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3)子公司与分公司
总之,母子公司就像母亲和孩子。虽血脉相连,但却彼此独立,孩子可以自己决定如何生活。
而总分公司则像大树和枝杈。虽有分支,但终究是一个整体,枝干所有的一切都由主干支配和提供。
|